通知公告
疫情防控:宁波市中医院给广大患者及家属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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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根据省、市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核酸检测流程、门诊及住院患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01核酸检测流程

目前我院关闭自助核酸开单功能,开通核酸门诊现场预约及网上预约途径。

患者来院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

通过预检分诊后,由核酸门诊的医生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及病史后开具核酸检测单,再至指定区域进行核酸检测。


02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1.进入医院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吸阀的口罩,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专用黄色医疗垃圾桶内。

2.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并配合完成流行病学史询问。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门诊预检分诊处检出的发热患者由专人专线引导至发热门诊。

4.门诊就诊请尽量单独前往,如行动不便需要陪伴,仅限一位陪同人员,陪同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5.请按照医院规定有序就诊,做到一患一诊室,检查回来请再次签到候诊。

6.触摸公共物品后请及时洗手,请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7.我院已全面实行预约挂号和分时段就诊,为减少您在医院逗留时间,建议提前预约,按照候诊时间来院就诊,就诊结束立即离院。


03住院患者陪护须知

1.所有病房实行严格的24小时出入管控。

2.患者住院期间,原则非必要不陪护,如确因手术等病情需要,每名患者原则上只允许1名人员陪护。3.陪护人员须固定,不宜随意更换。特殊需要增加陪护人员的,由主管医师开出陪护医嘱。

4.陪护人员必须配合病区管理工作,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流行病学史阴性)、体温正常、无发热及呼吸道等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需要提供入院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病区审核资料通过后,发放陪护腕带。

5.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做好个人防护,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不串访其他病房,不聚集聊天;外出检查等需进出病区,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6.陪护人员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科室医护人员报告,并服从医院相关安排。

7.谢绝来院探视,特殊时期建议通过其他通讯方式如微信视频、电话进行慰问。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需要您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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