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膏方)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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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今年的膏滋门诊拟定于11月8日起开展。
根据《关于调整市中医院特需服务冬令膏方门诊挂号收费的请示》,报市物价局备案。
膏方门诊诊查费公示如下:
省级以上名中医门诊诊查费:120元/人次。
市级名中医门诊诊查费: 100元/人次。
正主任中医门诊诊查费: 80元/人次。
副主任中医门诊诊查费: 50元/人次。
报宁波市物价局备案,市中医院冬令补膏制作加工属特需服务项目。
冬令补膏制作加工费公示如下:
每克药料加工费0.07元计价;包装陶罐按进价正常损耗后成本计价。
计算公式:
加工费=调配总量*0.07(包括原药、料切片、碾粉、熬膏、工费、燃气、器具、药纱袋、滤药器等)+陶罐价
宁波市中医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