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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检验科结果危急值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检验科 发布日期:2008-05-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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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检验科对部分检验项目建立危急值的确认和紧急报告制度。
二、 本科已确立的有危急值的检验指标有:肌酐、淀粉酶、血糖、总钙、尿素、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PH值。这些指标的危急值界限及其危险性见六。这些检验指标的危急值是根据临床检验中心的规定并结合本医院的实际而确定的。
三、 当一个病人的检验标本出现符合危急值界限的结果时,立即按照如下的程序与临床医生联系并紧急报告。
检测人员立即报告审核者。
审核者首先根据审核程序,分析质控、定标、试剂的情况是否正常,当天其他已做标本该项目的总体情况有无异常,确认实验有关的基础是在正常状态中。
确认出现紧急值的标本有无异常,该标本其他相关项目有无异常。
对该标本进行一次重复测定,确认紧急值是否重现。
报告技术质量主管及科主任,由有关的负责人立即与临床联系,了解临床相关情况。
确认此紧急值是可报告的,由技术主管或科主任立即电话向主管临床医生报告,并作好电话报告记录,包括电话报告时间和对方接听人员的标识。
及时签发正式检验结果报告。报告单上的内容符合规范,尤其是有正确的标本接收时间、标本状态、检验审核者签名、向临床的提示或建议。
在《危急值紧急报告登记》中完整记录各项内容。
四、在规定了危急值的检验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 (SOP) 文件中,列出该项目危急值的界限及其处理的程序内容。
五、检 验 项 目 危 急 值
检验项目 | 危急值 | 危险性 |
电解质指标 | ||
血清钾 | <2.6 mmol/L | 低钾血症,呼吸肌麻痹 |
血清钾 | >7.5 mmol/L | 严重高钾血症,可有心律失常、呼吸麻痹 |
血液离子指标 | ||
血钙 | <1.5 mmol/L | 低血钙性手足搐搦 |
血钙 | >3.5 mmol/L | 甲状旁腺危象 |
肾功能指标 | ||
血肌酐 | >650 μmol/l | 急性肾功能衰竭 |
血尿素 | >36 mmol/L | 急性肾衰 |
糖代谢指标 | ||
血糖 | <2.8 mmol/L | 缺糖性神经症状,低血糖性昏迷 |
血糖 | >30 mmol/L | 高血糖性昏迷、渗透性多尿伴严重的脱水和酮中毒 |
胰腺炎指标 | ||
血淀粉酶 | >1000 U/L | 可能有较严重的急性或坏死性胰腺炎的情况 |
血液常规检验指标 | ||
血红蛋白 | <50 g/L | 急性大量失血或严重贫血 |
白细胞计数 | <1.0×109/L | 有引发致命性感染的可能 |
白细胞计数 | >60×109/L | 急性白血病可能 |
血小板计数 | <20×109/L | 可能有严重的出血倾向,是临床输注血小板的阈值。 |
血小板计数 | >1000×109/L | 怀疑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可能 |
血气分析指标 | ||
血酸碱度 | pH<6.8 | 极限值 |
血酸碱度 | pH>7.8 | 极限值 |
本制度从2007年2月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