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4月27日鄞州门诊部恢复门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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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朋友: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为确保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宁波市中医院鄞州门诊部自4月27日(周一)起将逐步有序恢复正常诊疗工作。同时我们还为您准备了一份疫情防控期间的门诊就医须知,请各位病友及家属理解与遵守,并加强自我防护。
01
实施预约诊疗
为避免交叉感染,确保您和他人的健康,自2020年4月27日开始,医院对门诊实行预约挂号、分时段有序就诊,以缩短医院滞留时间,请您务必根据预约短信上提示的时间错峰来院减少聚集。
02
预约方式
①微信预约:“宁波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或 “健康宁波”微信公众号
②电话预约:114(电信)、12580(移动)
③网上预约:登陆宁波市公众健康服务平台
④诊间预约:可通过医生诊间预约下次复诊时间
⑤自助机:医院自助机预约
⑥社区转诊:社区医院转诊
03
注意事项
我门诊部已在入口处设置测温点,请您在测温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并如实告知预检人员有无以下情况:
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②近2周内有武汉及周边地区,或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
③近2周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④发病前2周内有聚集性发病;
04
请全程佩戴口罩
所有人员来门诊部必须佩戴口罩,必要情况下请勿摘下口罩。使用后的口罩请勿随意丢弃,应扔在黄色垃圾桶内。
最多留一位家属陪同。
05
实行一人一诊室
未轮到号者请在诊室外候诊。等候或交谈时请与他人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06
注意手卫生
在门诊入口预检处,各楼层都备有免洗洗手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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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我门诊部不设发热门诊,如有发热等其它症状的,请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单位进行就诊。